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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刑滿釋放后,女兒女孩李某一直在向廣東各級法院申訴自己被控猥褻妻妹一案。遭妻李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妹丈母親妹妹加拿大28买尾预测其2007年出生的夫性父親女兒于2021年遭妻妹丈夫劉某強奸、猥褻。侵開妻妹宣判前,庭前李某妻妹、被控劉某妻子方某某找上門來,猥褻希望他們出具諒解書。事后考慮到劉某對自己女兒造成的打電傷害,李某和妻子表示拒絕。話諒

李某稱,解書在女兒一案開庭前,女兒女孩2022年3月的遭妻一個晚上,方某某約他再次商討此事,妹丈母親妹妹此后二人喝多了,前往賓館休息。到賓館后不久,有一男一女敲門,稱他對方某某實施了猥褻行為。隨后他因強制猥褻罪被法院判處一年三個月,被關進了與劉某同一所監獄。加拿大28买尾预测

2025年12月29日,方某某回應紅星新聞記者時否認當晚設局陷害:“肯定不是啊,你問李某吧,問他就好了。”

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回復,李某因犯強制猥褻罪一案不服法院判決提出申訴,經審查,綜合評判李某申訴不符合再審情形,予以駁回。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駁回申訴通知書》

妻妹之夫多次猥褻外甥女

犯強奸罪、猥褻兒童罪被判處八年五個月

據普寧市人民法院2022年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2022年3月14日,普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21年6月28日凌晨,劉某(1990年出生,江西安遠人)趁寄宿在他家的外甥女李某某(2007年出生)熟睡之際,猥褻其隱私部位后對其實施奸淫。檢方指控,自2020年4月起至2021年6月案發,劉某共四次趁外甥女熟睡對其實施猥褻行為。

檢方稱,事發當天(2021年6月28日下午),劉某明知被害人一方報警,仍與其妻方某某一起到普寧市當地村委找被害人,隨后被民警帶到派出所調查。

2022年4月19日,該案在普寧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經審查,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明知是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仍趁其熟睡之機對其實施奸淫,其行為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和性不可侵犯的權利,已構成強奸罪;劉某還多次趁上述被害人熟睡之機對其實施猥褻,又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依法實行數罪并罰。劉某奸淫幼女,依法從重處罰。公訴機關指控劉某所犯罪名成立。

法院稱,劉某有自首情節,對其所犯強奸罪依法從輕處罰,對其所犯猥褻兒童罪依法減輕處罰。劉某能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罰。最終,劉某犯強奸罪、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五個月。


▲劉某被判處八年五個月

普寧市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處理意見書》稱,關于李某反映的女兒受到身心傷害的問題,普寧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及全市各鄉鎮街道均已設立“心適小屋”,為廣大市民提供心理咨詢、團體心理引導、心理健康知識普及等服務。

開庭前被害人父親被控猥褻妻妹

自行報警后被判1年3個月

就在案件開庭前,2022年3月8日,李某也因涉嫌強制猥褻罪被羈押。

普寧市檢察院指控,2022年3月7日11時左右,李某與其妻子妹妹方某某一起在普寧市流沙東街道一火鍋店吃宵夜喝酒,至同年3月8日凌晨2時多,李某和方某某一起到普寧市流沙東街道一公寓登記住宿。

檢方指控,為滿足性欲刺激,李某在房間內對方某某進行強制猥褻。經普寧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從方某某的內衣外側前胸處、胸部提取到的STR分型均包含方某某及李某的混合STR分型。2022年3月8日凌晨,李某在現場報警。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違背婦女意志,采取暴力的方式強行猥褻婦女,其行為侵犯婦女的人格和名譽,已構成強制猥褻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李某所犯罪名成立。李某雖主動報警但到案后未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能認定為自首,但對其自動投案可酌情從輕處罰。李某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罰。

最終,法院判決李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李某未上訴,判決生效。

出獄兩年向各級法院申訴

自稱是被“設局誣告”

李某介紹,目前劉某還在獄中服刑,他自2023年8月刑滿釋放后,就一直為自己的案件申訴。他認為,劉某的妻子方某某設局讓二人共處一室,目的是要挾他們對劉某強奸一案出具諒解書。

他提交給各級法院的申訴理由主要是:第一,原判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事實認定錯誤,是方某某設局誣告其犯罪,其沒有采取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式強迫方某某,不構成強制猥褻罪;第二,他是在被蒙蔽的情況下認罪認罰的,并非真實意愿。他請求法院再審,依法查清事實,改判其無罪。

2025年12月29日,李某妻子方女士對紅星新聞記者回憶,2022年3月8日事發當日早上,她先是接到妹妹電話,稱和李某出去談事,李某對她動手動腳。但當天到底發生了什么,方女士稱她不在現場,也不得而知。

不過,方女士回憶,“妹妹當時打電話時的意愿很明顯,說來說去就是要我們出具對劉某的諒解書,妹妹問我要不要他(李某)判刑,給諒解書就不用判刑。后來她在派出所也是這么說的,給了諒解書就不追究了。”最終,考慮到對女兒的傷害,他們夫妻二人未給劉某出具諒解書。

李某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案發后,方某某曾多次邀約李某出來見面,李某表示,“你家里人,見都可以。你來我家吧”“但是,我不見江西人(劉某及其父母為江西人)”。

方某某多次和他提到劉某強奸外甥女一事,并提出“你跟我姐姐商量一下,能不能出諒解書,我這邊賠償外甥女精神損失,給她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劉某做錯的事,只能這樣彌補你們。”


▲方某某與李某的聊天記錄

當晚是否涉及設局?12月29日,劉某妻子方某某在回應紅星新聞記者時稱,“我也不知道,你問李某吧。”記者進一步追問,她是否如李某所說的和劉某一家設局陷害李某時,方某某稱,“肯定不是啊,你問李某吧,問他就好了。”

高院近日駁回申訴

稱李某一案不符合再審情形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今年12月22日,李某的申訴有了新進展。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駁回申訴通知書》顯示,李某因犯強制猥褻罪一案不服法院判決提出申訴,經審查,綜合評判李某申訴不符合再審情形,予以駁回。

對于“認定事實錯誤”這一主張,廣東省高院認為,原判判定猥褻事實有被害人的陳述、證人張某某的證言、監控視頻、微信聊天記錄、認罪認罰具結書等證據證實,上述證據經原審法院開庭質證、認證,“你在庭審中對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沒有異議,并表示認罪認罰。被害人方某某陳述酒后被你帶至酒店開房休息,你對其進行猥褻時,其有反抗并大喊不要,證人張某某陳述在房門外聽到方某某大聲拒絕你,鑒定意見證實在方某某的胸部和內衣處均檢見你的DNA,上述證據相互印證,足以證實你違背方某某意愿,對其實施強制猥褻行為的事實。”

對于“被蒙蔽的情況下認罪認罰”的主張,廣東省高院稱,“你在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表示對認罪認罰的內容知悉并認可……你在一審庭審時,承認檢察機關指控你犯強制猥褻罪的事實且一審宣判后未提出上訴。原審法院根據你的犯罪事實和認罪悔罪等情節依法對你從輕處罰。你在取得法院對你從輕處罰的裁判后,申訴提出認罪認罰并非出自你本意缺乏事實依據。”

紅星新聞記者 蔡曉儀

編輯 郭宇

審核 何先菊